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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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申请单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完成网上填报后,从系统导出认定申请书。 |
二 | 企业依法成立的注册登记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三 | 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立项材料、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四 |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五 |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六 |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材料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七 |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八 |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封面和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
北京市申办高新技术企业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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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部门人员 | 申报企业需于申报当年所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时间范围内依据通知规定向受理机构递交认定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 符合条件的由各区科委/园区管委会审核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补正或告知不予受理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12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及申报通知具体要求。 | 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站公示备案名单 | ||
颁证与送达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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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