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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如何索赔,工程索赔的依据和流程各是什么?

  2021-04-26 03:50:28    375     众聚企服
建设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和权利损害,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承包人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索赔是双向的。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可以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这就是反索赔。

(一)索赔的依据和证据

索赔的依据和证据的内容如下。

1.索赔的依据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2.索赔的证据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索赔证据是指当事人用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是: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关联性和有效性。

(2)索赔的证据

索赔的证据有如下几类。

①各种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协议等。

②经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监理人)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③施工日记和现场记录,包括有关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指令,机械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验收与使用等方面的凭证及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工程现场水、电、道路等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停水与停电等各种干扰事件的时间和影响记录等。

④工程有关录像和照片等。

⑤备忘录,工程师(监理人)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进行书面记录,并给予书面确认。

⑥由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监理人)签认的签证。

⑦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和答复等。

⑧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⑨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监理人)发布的各种确认书和书面指令,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及通知书等。

⑩气象报告和资料,如关于温度、风力、雨雪的资料。

11 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2 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等。

13 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和财务凭证等。

14 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及规定等。

(二)索赔成立的条件

1.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索赔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3个前提条件。

(1)同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以下几类。

(1)因发包人违反合同造成承包人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因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使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因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并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恢复所产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三)施工合同索赔的程序

1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简明扼要地说明以下内容,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请求、索赔文件应该交由监理人审核,监理人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2 索赔资料的准备

索赔资料的准备包括索赔资料准备阶段、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以及编写索赔文件注意事项。

3 索赔文件的提交和审核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4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有两个需要注意的事项。

(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产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仅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产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于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5 反索赔与反击、反驳

反索赔的工作内容包括防止对方提出索赔和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两个方面。

针对对方的索赔报告,应仔细、认真地研究和分析,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索赔要求或索赔报告与实际情况和合同规定不符合,没有合同依据或事实证据,索赔值计算不准确或不合理等问题,反击对方的不合理索赔要求,推卸或减轻自己的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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