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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

  2021-06-03 01:32:37    351     众聚企服
日前,商务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文旅部、税务总局、市监总局、银保监会、邮政局等十二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开展广泛调研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方案,明确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


《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试点工作目标,试点申报原则和条件,申报流程和时限,试点内容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职责分工;要求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2021年7月15日推荐申报首批试点城市。
 

试点工作目标:"十四五"时期,在全国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便民生活圈试点,指导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便民生活圈,通过全国推广经验,构建便民生活圈、打造便民服务链。
 
试点城市申报原则和条件:政府重视,积极性高,发展基础好,实施方案科学。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落实财税、信贷、就业等支持政策。前期已开展便民生活圈或社区商业相关工作,出台有配套支持政策,取得成熟经验和阶段性成效的城市;实行"市长(区长)负责制"的城市;已纳入省级试点的城市等,将优先纳入全国性试点。
 

试点申报流程:城市是试点申报主体,实施方案等申报资料由城市人民政府盖章后,上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推荐主体,商有关部门同意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上报至商务部,商务部(流通发展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试点具体工作。
 

试点内容要求:以城市为试点实施主体,重点围绕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等开展试点,探索并推广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经验,逐步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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