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印发《水务行业实施危险性较大作业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水务行业实施危险性较大作业备案审查办法》,已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将于2021年7月3日起执行。
附上《水务行业实施危险性较大作业备案审查办法》
水务行业实施危险性较大作业备案审查办法
水务行业中,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和供排水处理时经常开展诸如基坑支护、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极易对行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危害,从而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已引起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强化水务行业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5、《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办法)》
二、目标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监管,确保通州区水务行业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通州区水务行业安全稳定。
三、实施范围
(一)水利(水务)工程建设施工
经区水务局批准或立项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施工应进行安全备案。具体包括如下种类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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