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6月7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该草案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据悉,草案着力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草案突出就业导向,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促进就业质量提升,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同时,该草案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将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并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草案明确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以及其他职业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在推动多元办学方面,草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利用资本、技术等要素,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依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联合办学,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此外,修订草案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作出了规定,明确国家推行学徒制度,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学徒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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