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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继续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待遇!

  2021-06-11 01:55:01    267     众聚企服
根据有关规定,2021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三级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继续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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