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的实施办法》,文件提出,首都功能核心区范围内,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的项目,符合条件可获得总投资50%的补助。
所谓"简易楼",就是指上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中期建设的低标准住宅楼,多为砖混结构,房屋未进行抗震设防,其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20年,没有专用厨房和卫生间。这份文件所称的"简易楼腾退项目",则是指对经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的简易楼开展腾退搬迁,腾退后空间用于建设绿地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公益性设施的项目。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称,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是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推进简易楼腾退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发展质量。"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出,推进简易楼腾退改造。制定本实施办法,将有力推进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项目,促进首都功能核心区减量发展、绿色发展和宜居水平的提升。"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上来看,首都功能核心区范围内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公益性设施的项目,应当符合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所在区政府确定为重点实施项目。
哪些项目可以获得优先支持?文件要求,各区应当优先组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环境问题突出、居民意愿强烈的简易楼腾退项目申报支持资金,更好发挥补助资金效应;各区也应当加强项目统筹和区域统筹,与疏解整治促提升、城市更新、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积极选取连片实施、改造需求较大的区域促进联动实施简易楼腾退等不同类型项目,提升项目的功能性、区域性、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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