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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月10日开始,禁止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

  2021-03-12 02:04:37    587     众聚企服
信息来源:建查查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意见规定,2021年4月10日起,浙江省将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明确不得采用抽签、摇号、费率招标等方式直接选择潜在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具体内容如下: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总责。稳步推进招标"评定分离"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性"评定分离"综合试点。
 
不得采用抽签、摇号、费率招标等方式直接选择潜在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对技术复杂且需对技术标进行打分评审的施工标段,招标人应选用技术标打分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应按照完成工程所需的最低要求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条件中不得再另行设置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资质要求。
 
 
同一招标项目有多项投标资质要求的,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的,应设置合理的业绩数量和要求,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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