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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2021-04-12 03:47:13    346     众聚企服

北京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宅基地管理政策体系,分类落实户有所居,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

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抓好大兴区、昌平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什么是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指农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
 
  
以前宅基地使用权发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发的是《房屋所有权证》,现在登记后发的是土地权利和房屋权利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为什么要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工作的基础。
 
  
通过农村不动产登记,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和保护,将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为农业农村发展奠定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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