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
概念 |
责任承担 |
成立原则 |
|||
法人 |
营利法人 (属于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 |
以法人的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以准则主义为原则, 许可主义为例外 |
|
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企业法人 |
以许可主义为原则 |
|||||
非营利法人 (非企业) |
事业单位 |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
1、特许主义:中国科学院、工会等; 2、许可主义:研究会、宗教团体等 |
|||
社会团体 |
||||||
基金会 |
许可主义 |
|||||
社会服务机构 |
||||||
特别法人 (非企业) |
机关法人 |
我国一些数量庞大、分布范围广泛、实际功能重要但却难以被划入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任一阵营的组织体 |
特许主义 |
|||
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法人 |
准则主义 |
|||||
城镇农村的合作 经济组织法人 |
||||||
基层群众性自治 组织法人 |
特许主义 |
|||||
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 (非法人) |
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 |
登记主义 |
||
合伙企业 (非法人) |
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
|||||
公司 (属于法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本表"营利法人"内容 |
||||
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企业 (属于法人) |
备注:
准则主义(登记主义):指法律规定法人的条件,法人设立时,如果其章程具备规定的要件,无须主管部门批准,就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登记,法人即告成立。如普通商贸公司、实业公司等。
许可主义:指法人设立时除了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特许主义:特许主义是指法人的设立需要有专门的法令或国家的特别许可。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
五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
投资主体 |
法律形式 |
责任承担 |
财务核算 |
|
个人独资企业 |
只能是自然人 |
不具备法人资格 |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自然人或法人 |
具备法人 资格 |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